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吉林
职位数量: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24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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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2024年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4人公告
公告详情:
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关于实施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长人组字〔2023〕9号)、《关于印发〈长春市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产业人才专项招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人组字〔2023〕10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汽车产业人才专项招聘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社联〔2023〕21号)要求,发挥汽车产业国际化、集群化优势,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共建长春国际汽车城,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汽车产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聚焦服务一汽和汽车产业“大研发、大制造、大营销”等领域,共招聘24人。签约成功后直接落实长春市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对口分配到汽车产业相关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满后拥有双向选择权利,可继续留企工作,也可选择在事业单位就职,服务年限计入事业单位工龄。
二、招聘范围
(一)国际大学QS排名前列的院校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长春地区以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急需紧缺汽车产业优秀人才。
三、专业要求
详见《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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